各院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现请各院级党组织将习近平总书记陕西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千万工程”和“浦江经验”作为主题教育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学习,自觉用以指导实践,结合实际推动发展。 宣传部 2023年6月7日